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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禮習俗

女方
照婚禮習俗「規定」,新娘上了禮車後,新娘的媽媽要向外潑出一盆水,意思是嫁出去的女兒,潑出去的水,新娘從此就是夫家的人,與娘家無關。事實上,這個舉動在以前是理所當然,在今日卻早已不合時宜,甚至帶有將女性「物化」,轉送夫家的意味。
除此之外,禮車開動時,女方主婚人需用嘴含酒,噴向車後,或用臉盆裝水,潑向車後,表示覆水難收,叫新娘不要有後悔的念頭,或不會被休妻回家。

男方
到夫家大門時,媒人得先進門,邊撒鉛粉邊唸:「人未到,緣先到,入大廳,得人緣」,並在大廳門檻前需置火盆及瓦片,讓新娘右腳跨過火爐,再踩破瓦片,意謂「過火」與「破煞」。婚嫁時忌生肖屬虎的觀禮,以免虎傷人,導致夫婦不和睦或不孕。以上種種舉動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,都顯得格外荒謬。

此外,男方要請一位生肖屬龍之男童,在新房床上翻滾,媒人在旁唸吉祥語:「翻落舖,生查埔,翻過來,生秀才,翻過去,生進士」,希望能生個兒子,並光耀門楣,同樣延續了以往重男輕女的不當觀念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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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ittyaar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